(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问1. 如何在香港成立一间有限公司?
答案:
请先填妥此申请表格,连同 (a) 董事 及(b) 股东之香港身份证或护照复印本及住址证明(例如最近三个月内的电费单),以电邮或传真 (852) 2511 1096 给我们便可。我们收到表格及资料后会联络阁下。
请留空问卷上不知怎填写的项目,我们会提供建议给你。
我们将免费查名,查名结果通常会在当日通知阁下。
阁下也可致电本所预约面谈及签署文件。
问2. 非香港居民可以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
答案:
可以的。非香港居民是可以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香港公司需要一位或一位以上股东和董事,而且香港公司条例对股东和董事国籍、住所和居所无限制。
问 3. 有限公司可否出任为另一间有限公司之董事?
答案:
可以。有限公司一样可以持有其他公司股份及出任为董事。但 2014 年《公司条例》规定每间私人公司须有最少一名董事为自然人。
问4. 成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需要多少?需要股东成员人数是多少?
答案:
香港公司法例没有规定要求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本地有限公司股东成员人数最少1人需持有公司股份最少1股。
问5. 呈交成立有限公司申请表后,何时可以取得公司注册证?
答案:
一般的情况下,呈交成立有限公司申请表后,4个工作天可以收到公司注册证。
问6. 申请成立有限公司及开始商业活动时,发行及实收资本金额最低是多少?
答案:
香港公司法例没有规定要求有限公司的发行及实收资本金额最低是多少。
问7. 本地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否可以不是在香港?
答案:
否。 本地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必须在香港。
问8. 本地有限公司是否可以委任非香港居民为公司董事和公司秘书?
答案:
非香港居民可以成为本地有限公司董事或公司秘书长。
问9. 公司唯一董事是否可以同时出任公司秘书?
答案:
否。香港公司法例不容许唯一董事同时出任公司秘书。此外,香港公司法例规定,如果某私人公司的唯一董事,同时也是另一公司的唯一董事,该私人公司不可以被委任为另一公司的法定秘书。
问10. 股东需要现身签署有限公司申请表?
答案:
申请本地有限公司时,股东无需现身签署有限公司申请表,但仍需提供地址及身份证明文件作申请用途。若有股份买卖需要时,股东需要签署股份买卖文件。另开设银行帐户时,银行有可能需要股东现身签署文件,视乎个别银行要求。
留言
發佈留言